深圳市真和麗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中翡島置業有限公司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渝0103民初2809號
判決日期:2021-05-24
法院: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真和麗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真和麗公司)與被告重慶中翡島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中翡島置業公司)、第三人重慶中安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中安房地產開發公司)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2021年4月2日,原告深圳真和麗公司向本院提交自愿撤回對被告重慶中翡島置業公司、第三人重慶中安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深圳真和麗公司撤回對被告重慶中翡島置業公司、第三人重慶中安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5507元,由原告深圳真和麗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王鑫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法官助理李詩
書記員盧俊帆
判決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