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與佛山茂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佛山市同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一審裁定書
案號:(2021)粵0607民初137號
判決日期:2021-05-28
法院: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與被告佛山茂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佛山市同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本院審理過程中,原告于2021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即26581.5元,由原告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蔡月梅
人民陪審員黎玉娟
人民陪審員李燕群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書記員成婉玲
判決日期
20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