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鼎生立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與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廬江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124民初2155號
判決日期:2021-06-09
法院:廬江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合肥鼎生立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與被告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廬江分公司、廬江樂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程永華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原告合肥鼎生立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合肥鼎生立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44元,由原告合肥鼎生立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包玲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書記員周諶斕
判決日期
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