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審民事通知書
案號:(2020)遼0192民初575號
判決日期:2021-06-13
法院: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你與因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由審判員王守英一人獨任審理,芮慶文擔任書記員,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有權申請回避,但應當說明理由。當事人申請回避,可以在開庭前提出;申請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合議庭
審判員王守英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書記員芮慶文
判決日期
202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