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租賃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遼0113執2967號
判決日期:2021-06-21
法院: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國能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依法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網絡資金、不動產等財產信息進行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執行中查封、評估、拍賣被執行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物,經申請人申請撤銷拍賣。對被執行人做出限制高消費決定,后經申請人申請撤銷限制高消費措施。上述執行措施,本院已告知申請執行人。經合議庭評議,應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2020)遼0113執字第2967號執行案件的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周立永
審判員孫福來
代理審判員劉占武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安媛
判決日期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