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鄭玉蓮與被告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錦州中心支公司健康權糾紛民事通知書
案號:(2021)遼0702立預9號
判決日期:2021-06-26
法院: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鄭玉蓮與被告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錦州中心支公司健康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鄭玉蓮認為在其辦理老年卡時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錦州分公司投保交通意外傷害保險,認為該公司與本案訴訟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故申請追加為被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錦州分公司,本院追加你公司作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現將參加訴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有權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等規定的訴訟權利,同時也必須遵守訴訟秩序,履行訴訟義務。
二、法定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三、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將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如果你認為涉及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申請對裁判文書中的有關內容進行技術處理或者申請不予公布,至遲應在裁判文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并說明具體理由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理由正當的,可以在裁判文書時隱去相關內容或不予公布。
五、本案審判組織成員為審判員熊偉,書記員周佳妮。
聯系人:熊偉員額法官
聯系電話:2872794
聯系地址:錦州市古塔區延安路二段124號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判決日期
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