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東科醫療設備有限公司、新寧縣貝佳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0611執1180號
判決日期:2021-06-26
法院: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煙臺東科醫療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新寧縣貝佳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因涉案的醫用空氣加壓氧艙等設備被第三人新寧縣崀山醫院有限公司占有,致使原物無法返還,且雙方關于折價賠償的數額不能協商一致,故申請執行人可以另行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院(2019)魯0611民初2235號民事調解書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胡楠
審判員黃雯
審判員黃德光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王肖涵
判決日期
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