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高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馬曉雷、潘鑫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1)黑0602執1266號
判決日期:2021-06-28
法院: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大慶高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馬曉雷、潘鑫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未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602民初3269號民事判決書,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馬曉雷、潘鑫支付申請執行人大慶高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費8741.54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25元并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馬曉雷、潘鑫負擔。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并依法查找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溝通被執行人馬曉雷、潘鑫向申請人大慶高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自動履行9799.54元(其中物業服務費8741.54元、判決確定的利息795元、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263元),案件受理費50元申請人自愿放棄,執行費50元已上交至財務,現此案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知如下:
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2020)黑0602民初3269號民事判決書執行完畢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判決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