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麗君、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皖1623執1800號
判決日期:2021-06-29
法院:利辛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孫麗君與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中,申請執行人孫麗君于2021年4月2日因被執行人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利勞人仲案字{2019}86號仲裁裁決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在執行過程中,于2021年4月2日向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于2021年4月2日、5月24日依法對被執行人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產、車輛、銀行存款進行查詢,本院在查詢過程中未發現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信息,于2021年4月15日本院依法將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于2021年6月18日對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限制消費令,且將查詢情況告知申請人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顧峰
審判員高翔
審判員李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書記員秦斯楠
判決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