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們敦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吉林省長白山農莊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圖們分公司、吉林省長白山農莊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1)吉2402執恢116號
判決日期:2021-06-29
法院:圖們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圖們敦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吉林省長白山農莊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圖們分公司、吉林省長白山農莊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執行依據為圖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吉2402民初163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圖們敦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對本案恢復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吉林省長白山農莊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圖們分公司、吉林省長白山農莊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償還部分執行款39800元,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恢復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瑞龍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向申請執行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邊銷售分公司償還部分執行款39800元,現申請執行人圖們敦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的39800元已全部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表示認可本案的執行結果并同意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知如下:
圖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吉2402民初1633號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內容部分執行款已執行完畢。
本通知書送達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判決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