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龍輝起重機械有限公司、江蘇一環集團有限公司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982民初3853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新泰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龍輝起重機械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江蘇一環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江蘇一環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50萬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案外人泰安市瑞恒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為申請人山東龍輝起重機械有限公司所提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江蘇一環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50萬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3020元,由申請人山東龍輝起重機械有限公司預付。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劉奎元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書記員薛宗奎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