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秀雙與河南坤宇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團)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晉0702民初2632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馮秀雙與被告河南坤宇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廣宇建筑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區支公司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原告馮秀雙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撤回對被告河南坤宇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廣宇建筑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區支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馮秀雙撤回對被告河南坤宇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廣宇建筑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區支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3277元,減半收取1638.5元,由原告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趙吉太
人民陪審員林衛紅
人民陪審員郭學榮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胡麗蓉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