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城雙茂礦業有限公司、高士明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08民終1521號
判決日期:2021-06-07
法院: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寬城雙茂礦業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高士明勞動爭議一案,不服河北省寬城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21)冀0827民初58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寬城雙茂礦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訴的請求
判決結果
準許寬城雙茂礦業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10.00元,減半收取5.00元,由上訴人寬城雙茂礦業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冉雪芳
審判員羅樂平
審判員趙輝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張浩
書記員劉笑彤
判決日期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