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洋基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合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京0111執3600號
判決日期:2021-07-07
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北京路橋瑞通養護中心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北京天洋基業投資有限公司一案,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11民初3520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于2021年05月10日向本院申請執行案款888005.95元。在執行過程中本院對被執行人采取如下執行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立案后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表、財產報告令、風險提示告知書;通過全國網絡查控系統及北京法院執行辦案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財產,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財產;凍結其名下銀行賬戶,凍結期限一年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余額不足;輪候查封被執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區XXXX地塊,產權證號為:京房國用(2015出)第XXXX號,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止,但該地塊已經被抵押;輪候預查封被執行人名下位于房山區XXXX地塊中的S01#樓XXXX的房屋,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止,但以上房屋也均被抵押;輪候預查封被執行人名下位于房山區XXXX地塊中的S02#樓的61套房屋,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止,但以上房屋也均被抵押;輪候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區XXXX等地塊中土地證號為京(2016)房山區不動產權第XXXX號、第XXXX號的不動產,及位于房山區XXXX的房屋,產權證號為:京(2017)房不動產權第XXXX號、京(2017)房不動產權第XXXX號、京(2017)房不動產權第XXXX號、京(2017)房不動產第XXXX號,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止;輪候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區XXXX的房屋,產權證號為:京(2017)房不動產權第XXXX號,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止,但該房產被抵押;對北京天洋基業投資有限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上述執行情況及信息,本院通過談話方式告知申請執行人,并要求其提供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認可本院的調查結果,并表示不能提供財產線索,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執行到位0元,未執行到位標的888005.95元,未收取執行費11280元。
綜上所述,因本案被執行人暫不具備執行條件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具備履行能力時,可以恢復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被執行人負有繼續向申請人履行債務的義務。申請人申請續行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財產的,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十五個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書面申請,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查封、扣押、凍結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崔文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許新歌
判決日期
202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