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德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電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1民終6020號
判決日期:2021-07-02
法院: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河南省德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電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何慶家及原審第三人何明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20)豫0191民初2370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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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河南省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20)豫0191民初23705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河南省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河南省德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3900元、中電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3205元,均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常愛萍
審判員謝宏勛審判員王燕燕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張彥超
書記員婁楊楊
判決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