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勇、王柏楊與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1)黑0602執1310號
判決日期:2021-07-20
法院: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王大勇、王柏楊與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未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602民初4621號民事判決書,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公司支付申請執行人王大勇、王柏楊經濟損失258000元及利息,并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及案件受理費2585元;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負擔。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并依法查找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溝通被執行人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公司向申請人王大勇、王柏楊自動履行經濟損失258000元,剩余款項二申請人自愿放棄,執行費3770元已上交至財務,現此案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知如下:
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2020)黑0602民初4621號民事判決書執行完畢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判決日期
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