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瑞泰事達電氣有限公司與睿豪(天津)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蘭良輝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1291執126號
判決日期:2021-07-22
法院: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江蘇南瑞泰事達電氣有限公司與睿豪(天津)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蘭良輝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9日作出的(2019)蘇1291民初2016號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睿豪(天津)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蘭良輝未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睿豪(天津)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蘭良輝的銀行存款1644083.73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等值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李劍峰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書記員田金花
判決日期
20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