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浪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電嘉旺控股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湘0102執3975號
判決日期:2021-07-29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102民初10266號民事判決書,于2021年4月14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即日內履行前列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劃撥、提取深圳中電嘉旺控股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收入3832603元(違約金暫計算至2021年3月11日,暫未計算此日之后違約金及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凍結其價值相當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周娜
審判員李丁
審判員王成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田娟
判決日期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