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成達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遼源惠達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執行異議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吉04執異23號
判決日期:2021-07-30
法院: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遼源成達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達公司)與遼源惠達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達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作出(2018)吉04執143號民生裁定書。案外人楊代兵提出執行異議,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案外人楊代兵提出,被查封的“八一景苑”小區1號樓206房間系自己于2012年10月18日與惠達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并于2013年1月29日交納全部購房款,現該602房屋已歸自己所有。并提供購房協議書、購房款收據、供熱費收據、物業費收據等證明材料。
經審查查明,本院在執行成達公司與惠達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于2018年8月29日作出(2018)吉04執143號民事裁定書。續查封惠達公司所有的位于遼源市龍山區“八一景苑”小區1號樓包括602房間在內的部分房屋,查封期限為三年
判決結果
中止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吉04執143號民事裁定書中對被執行人惠達公司所有的位于遼源市龍山區“八一景苑”小區1號樓602房屋的執行。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議庭
審判長李冀超
審判員崔群利
審判員齊跡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施相宇
判決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