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輝與巴馬瑤族自治縣建設工程總公司、鄧林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桂1227民初1043號
判決日期:2021-08-02
法院: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盧輝與被告巴馬瑤族自治縣建設工程總公司、鄧林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7月16日以被告鄧林區已向原告盧輝支付了工程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費共計231829元,原告權益已得到保障為由書面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盧輝撤訴。
案件受理費4754元,減半收取2377元,由原告盧輝負擔(已交納)
合議庭
審判員黃大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羅貞
書記員黃粵
判決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