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伊遜山泉飲品有限公司、北京山天大蓄知識產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0803財保63號
判決日期:2021-07-31
法院:承德市雙灤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承德伊遜山泉飲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北京山天大蓄知識產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5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財產。申請人已在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保訴訟保全責任保險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北京山天大蓄知識產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5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王瑩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書記員安磊
判決日期
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