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火安與黨富安、朱秀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928民初3092號
判決日期:2021-08-02
法院:河南省濮陽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陳火安訴被告黨富安、常紅軍、朱秀芳、鄭州東方鋼結構裝飾有限公司、濮陽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智信安裝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審理中,原告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遞交申請,自愿撤回對被告黨富安、常紅軍、朱秀芳、鄭州東方鋼結構裝飾有限公司、濮陽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智信安裝集團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陳火安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5元,由原告陳火安承擔
合議庭
審判長房善增
審判員賀新紅
審判員馬傳聰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書記員王振東
判決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