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中匯勇輝建材有限公司與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104民初9017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8-04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長沙中匯勇輝建材有限公司與被告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申請,申請撤回對被告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長沙中匯勇輝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減半收取5400元,保全費4020元,由原告長沙中匯勇輝建材有限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石志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梁偉誼
法官助理李金城
書記員曹京瓊
判決日期
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