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浪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縱橫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102財保232號
判決日期:2021-08-06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湖南新浪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中船重工縱橫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18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財產。擔保人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向本院作出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自愿為此次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中船重工縱橫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80000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湖南新浪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劉超臣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丁思雨
判決日期
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