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海東市樂都區天恒勞務有限公司與被告淮北信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袁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青2521民初1378號
判決日期:2021-08-12
法院:共和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海東市樂都區天恒勞務有限公司與被告袁某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2020年11月9日,原告海東市樂都區天恒勞務有限公司以雙方達成庭外和解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海東市樂都區天恒勞務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4677元,由原告海東市樂都區天恒勞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桑周吉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法官助理才讓措毛
書記員杜晶
判決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