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姜生與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云0111民初3968號
判決日期:2021-08-16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吳姜生與被告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受理。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請撤回對被告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經本院審查,原告的撤訴申請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準許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吳姜生撤回對被告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吳姜生負擔;原告已繳納22596元,退還原告22446元
合議庭
審判員田勁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李麗超
判決日期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