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利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與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玄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皓、崔海云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0505執471號
判決日期:2021-08-17
法院: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仲利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玄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皓、崔海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蘇0505民初754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玄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皓、崔海云未能按照生效的法律文書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仲利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向本院申請要求對被執行人予以強制執行,執行標的1398331.60元,被執行人應負擔的執行費16383元,合計1414714.60元,本院已于當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扣劃被執行人蘇州中德宏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玄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皓、崔海云銀行存款人民幣1414714.60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財產、財產權利。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魏微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馬佩雯
判決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