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建聯巖土工程有限公司、無棣意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魯1623執217號
判決日期:2021-08-19
法院:無棣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山東中建聯巖土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無棣意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執行標的為8593元,已執行0元,未執行8593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等法律文書。經網絡查控,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賬戶有存款;向車輛管理部門進行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車輛;向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不動產登記信息,已被多輪查封,無剩余價值;向住房公積金、保險理財部分等進行查詢,未發現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亦無法提供其他線索且已告知申請人將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經申請本院依法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并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杜金亮
審判員趙連輝
審判員劉廣飛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書記員袁孟浩
判決日期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