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國金置業有限公司、淮北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安徽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1)皖0603財保132號
判決日期:2021-08-20
法院: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淮北國金置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淮北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500萬元(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淮北分行業務處理中心,賬號:×××64)、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安徽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000萬元(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賬號:×××59)。該申請由某公司出具保單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淮北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500萬元(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淮北分行業務處理中心,賬號:×××64)、凍結被申請人安徽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000萬元(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賬號:×××59),期限為壹年。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淮北國金置業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李萍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書記員王洪光
判決日期
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