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博立特建筑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川1403民初1433號
判決日期:2021-08-23
法院: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重慶博立特建筑裝飾材料有限公司與被告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原告成都中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重慶博立特建筑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1721元、財產保全費1320元,共計3041元,由原告重慶博立特建筑裝飾材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聶晶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書記員徐玲瑤
判決日期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