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煙臺筑龍風電有限公司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魯0612財保148號
判決日期:2021-08-23
法院: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煙臺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煙臺筑龍風電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2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辦理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提供擔保。2021年6月24日,煙臺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煙臺筑龍風電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2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尹書秋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宋春露
判決日期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