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九三集團鐵嶺大豆科技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遼民終961號
判決日期:2021-08-24
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北京康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安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九三集團鐵嶺大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三鐵嶺公司)、原審第三人沈陽納康糧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納康公司)、李廣巍、沈陽市常安糧油經銷處(以下簡稱常安經銷處)、周敬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遼12民初4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遼12民初46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北京康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96366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蔣策
審判員蘇本營
審判員薛寧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肖利劍
書記員張博涵
判決日期
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