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申數碼顯示有限公司、山東融政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粵0305執835號
判決日期:2020-05-26
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深圳中電數碼顯示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山東融政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0305民初20617號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上述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山東融政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款項共計人民幣978458.52元及利息,本院于2020年01月08日依法立案受理。
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并通過深圳法院鷹眼執行綜合應用平臺對被執行人名下深圳市內車輛、工商股權、不動產、托管股權等財產進行查證,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證券、保險、工商股權、不動產、銀行賬戶、互聯網銀行、車輛等財產進行查證。經查,本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相關財產采取了以下強制措施:已扣劃于訴訟階段凍結的被執行人山東融政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銀行16×××15賬戶內銀行存款5845.08元,扣除執行費50元,剩余5795.08元已通知申請人辦理領款。此外,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本院已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同時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本院將本案執行情況、采取的財產調查措施、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依據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請執行人,并征詢、聽取其對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意見,申請執行人未有異議,未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麥賢勤
審判員莊紫峰
審判員楊睿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李琳琳
判決日期
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