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溫州市甌海區新橋高翔村經濟合作社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6)浙0304執1369號
判決日期:2021-09-07
法院: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5)溫甌民初字第00393號,依法向被執行人溫州市甌海區新橋高翔村經濟合作社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溫州市甌海區新橋高翔村經濟合作社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溫州市甌海區新橋高翔村經濟合作社未全部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溫州市甌海區新橋高翔村經濟合作社(證件號碼:)在省農信社的20×××#1的存款人民幣10156760.31元,先凍結12個月。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盧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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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書記員楊阿龍
判決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