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浩順船務有限公司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5)舟定執民字第1809號
判決日期:2021-09-07
法院: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4)舟定商初字第01181號,依法向被執行人浙江浩順船務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浙江浩順船務有限公司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浙江浩順船務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浙江浩順船務有限公司(證件號碼:)在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的12×××58的存款人民幣1550942.09元,先凍結12個月。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董艷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徐增學
判決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