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貝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河北耀鵬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據追索權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1025民初2656號
判決日期:2021-09-08
法院:大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1025MA0EGY878K。
原告廊坊貝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北耀鵬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邯鄲市欣鑫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宏海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廊坊無隅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原告廊坊貝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廊坊貝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4125元(已減半收取),保全費3020元,計7145元由原告廊坊貝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商福領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書記員李云龍
判決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