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與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108民初5360號
判決日期:2021-09-09
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重慶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大安應用技術有限公司、被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已立案。在審理過程中,原告重慶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申請撤回對被告北京大安應用技術有限公司、被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重慶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北京大安應用技術有限公司、被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25元,由原告重慶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合議庭
審判員張穎超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書記員張萌
判決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