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恒基路橋有限公司與趙立世、中城開農業科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裁定書
案號:(2021)蘇08民終3384號
判決日期:2021-09-14
法院: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江蘇恒基路橋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趙立世,原審被告中城開農業科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常州世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盱眙縣人民法院(2020)蘇0830民初182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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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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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本案按上訴人江蘇恒基路橋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韓俊
審判員徐俊
審判員劉玉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何倩
書記員孫靜
判決日期
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