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風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遼0102民初11579號
判決日期:2021-09-15
法院: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沈陽風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鑫港置業(沈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601690.45元或其他等值財產進行查封。申請人向本院提供擔保人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出具的《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為本案的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鑫港置業(沈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601690.4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
案件申請費3528元,由申請人沈陽風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楊坤
人民陪審員馬欣
人民陪審員呂麗晶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楊易瑾
書記員于悅
判決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