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華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與浙江交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281民初10560號
判決日期:2021-09-15
法院: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江陰市華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訴浙江交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江陰市華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浙江交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500000元進行凍結或者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浙江交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500000元或者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陳艷紅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書記員張玙
判決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