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建、熊立夫等買賣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桂1081執285號
判決日期:2021-09-24
法院:靖西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鄧建與被執行人熊立夫、湘潭益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靖西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8日作出的(2019)桂1081民初2305號民事調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被執行人支付貨款300000元,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雙方于2021年8月23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一、法院依法扣劃的142596.48元案款中,扣除4400元作為案件申請執行費,加上被執行人熊立夫的妻子劉芳宇支付現金1803.52元及調解書生效后私下履行的110000元,被執行人尚欠申請執行人100000元,被執行人熊立夫定于2021年11月份起每月履行25000元,并定于2021年農歷臘月20日之前履行完畢。二、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兩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的凍結及取消對被執行人的限制高消費與發布失信人員名單。本院認為,現因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于近期內被執行人無法履行完畢,屬于和解長期履行,據此,本案應終結執行
判決結果
終結(2021)桂1081執285號案件的執行。
終結執行程序后,當事人不按協議履行義務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再次申請執行。申請執行人再次提出執行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期間的限制。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農堂文
審判員農定祝
審判員葉凱明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李先興
書記員楊茂全
判決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