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控股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江蘇廣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陜1026民初541號
判決日期:2021-09-24
法院:柞水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陜西融欣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欣公司)與被申請人匯豐控股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公司)、山西廣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仁公司)、陜西凱聯建設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聯公司)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一案,申請人融欣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在310萬元的范圍內凍結被申請人匯豐公司、廣仁公司、凱聯公司的銀行賬戶。申請人融欣公司以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匯豐控股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山西廣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陜西凱聯建設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存款310萬元。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陜西融欣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兵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詹緒娟
書記員王洛祺
判決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