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成支行與常州常林俱進道路機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102民初8799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9-28
法院: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成支行與常州常林俱進道路機械有限公司、中國國機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1)京0102民初8799號民事裁定書,對常州常林俱進道路機械有限公司、中國國機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5038666.67元的財產(chǎn)進行了查封、扣押、凍結(jié)。常州常林俱進道路機械有限公司、中國國機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解除對常州常林俱進道路機械有限公司、中國國機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5038666.67元的財產(chǎn)的查封、扣押、凍結(jié)。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nèi)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楊成龍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書記員蘇相中
判決日期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