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沁水縣大自然熱力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晉0521執431號
判決日期:2021-09-28
法院:山西省沁水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沁水縣大自然熱力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作出的(2020)晉0521民初980號民事調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額為420135.45元。本院于同日立案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扣劃了被執行人沁水縣大自然熱力有限公司銀行賬戶上的存款418805.95元(含執行費)至沁水縣人民法院。本案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判決日期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