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王鑫宇申請保全案件、借款合同糾紛財產保全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粵0604執保2839號
判決日期:2021-09-29
法院: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訴被申請人王鑫宇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王鑫宇的財產在價值280668.35元以內予以查封,或凍結、扣押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扣劃被申請人的異地銀行存款到法院賬戶。申請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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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王鑫宇的財產在價值280668.35元內予以查封,或扣押、凍結其所有的同等價值的財產,并扣劃被申請人的異地銀行存款到法院賬戶。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邱小華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書記員陳雪丹
判決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