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廣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與長春市城建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吉0106民初5975號
判決日期:2021-09-30
法院: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遼源市廣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長春市城建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不詳,本院無法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遼源市廣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4172.0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黃曉穎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李睿
判決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