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交運通達客運有限公司與穆飛強、茌平信博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執行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魯0124執1433號
判決日期:2021-10-10
法院:平陰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執行人山東交運通達客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茌平信博物流有限公司、穆飛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魯0124民初2217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平陰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案號(2021)魯0124執1433號。平陰縣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執行后,于2021年8月19日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欠款95345元,該款項除開具1375元執行費外其余全部過付給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同意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執行內容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知如下:
平陰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魯0124民初2217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執行完畢。
如對本結案通知書有異議,可自接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合議庭
平陰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判決日期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