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津0116財保172號
判決日期:2021-10-13
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中交四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請求:1、凍結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銀行存款65200000元;2、(1)查封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不動產權證號為津(2016)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2)查封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東道以北不動產權證號為津(2016)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3)查封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渤海五十六路以東不動產權證號為津(2016)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保全價值共計65200000元。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向本院出具《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承諾對因申請人申請保全錯誤,造成被申請人或他人財產損失,經法院判決由申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將無條件進行賠償。2021年9月17日,北京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1、凍結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銀行存款65200000元,凍結期限為一年;2、查封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不動產權證號為津(2016)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查封期限為三年;3、查封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東道以北不動產權證號為津(2016)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查封期限為三年;4、查封被申請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渤海五十六路以東不動產權證號為津(2016)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查封期限為三年,保全價值共計65200000元。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中交四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苗雪梅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書記員趙金鈔
判決日期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