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億順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遼01民終10862號
判決日期:2021-10-13
法院: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沈陽億順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2020)遼0114民初226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后,依法由審判員田麗擔任審判長(并主審),與審判員寧久宏、賀新發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2019)遼0114民初17531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沈陽億順通混凝土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29963.45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田麗
審判員寧久宏
審判員賀新發
二〇二一年九月五日
法官助理李國楠
書記員劉思
判決日期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