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與吳端革、安徽美時電子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皖0104民初6615號
判決日期:2017-02-13
法院: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與被告吳端革、陳秀梅、安徽美時電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7年1月24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吳畏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吳端革、陳秀梅、安徽美時電子有限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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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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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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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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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2-13